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9日17时30分,地点为: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02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政务新媒体是政府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渠道,“江门住建”微信订阅号是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新媒体的主要平台之一。为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进一步强化“江门住建”微信订阅号的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努力建设利企便民、亮点纷呈的新媒体宣传平台,现拟向社会技术服务供应商采购“江门住建”微信订阅号运营宣传服务,通过文字、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对住建领域工作进行宣传发布,不断提高部门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一)动态新闻:整理微信宣传稿件,及时准确在微信订阅号平台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动态、政策解读、大型活动举办等信息。

  (二)编辑设计:对推送内容进行编辑排版,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特点制作相关的宣传海报和长图等,同时在编辑中运用视频、图解、数说、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呈现形式,强化传播效果。

  (三)互动制作:根据内容需求制作H5互动游戏或设计投票活动、网络报名等,增强政民互动,增加微信订阅号关注量,提升服务质量。

  (四)稿件把关:专人对接进行核稿和修改,坚持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确保发布内容的权威性、准确性。

  (五)互动监控:强化微信订阅号后台的日常监测和粉丝互动,及时反馈网民留言、回应网民提问。加强舆情监测,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为有效回应舆情提供参考。

  对图文内容进行编辑、排版、修改、推送;根据不同节点、热点收集、整合、编写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文章。

  备注:1.供应商为采购方在“江门住建”微信订阅号上设计的H5、GIF、二维码、微海报,供应商收集或编写的江门住建相关报道、文稿等的知识产权一律属于甲方所有。

  2.除采购方提供的图片或视频外,若采购方需要供应商在“江门住建”微信订阅号中提供图片的,乙方应保证来源合法,不存在侵犯他人权利情形。

  本项目总价为人民币8万元(含税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万元(含税价),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一)服务费用分三期支付,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合同生效后半年内,工作成果经采购方确认后,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40%;合同期满且供应商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供应商应对“江门住建”订阅号的资料妥善保管,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供应商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采购方则有权单方随时终止合同,且供应商应当承担双方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投标单位在2024年7月9日17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纸质材料交至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02室。

  响应期限结束后,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或符合资格要求不足三家的不开标,采购方重新招标;符合资格要求的响应供应商不少于三家的,正常开标,由采购方根据项目综合评分标准(详见附件),综合评定确定项目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