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承诺:符合《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中的内容,达到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条例及技术标准及验收要求,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中标金额(不含增值税):2690876.13元;中标金额(含增值税):3040690.03元;增值税税率:1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工期:自合同签订后,接甲方进场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现场施工,并具备使用条件。②试运行期:项目的施工效果满足系统运行要求且试运行30个生产工作日后,乙方方可提出项目验收申请。乙方需要严格按照甲方发出的批次供货通知时间要求完成制造并交付甲方,不得因乙方原因耽误工期;质保期:12个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承诺:符合《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中的内容,达到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条例及技术标准及验收要求,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