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鲁发〔2020〕8号)、《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实施方案等12个方案的通知》(鲁办发〔2020〕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61号)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一次办好”改革优化政务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2020〕90号),扎实推进我市“一次办好”改革,大力优化政务服务,让“跑一次”为上限、“不用跑”为常态,实现改革有态度、办事有速度、服务有温度,结合我市实际,就深化“一次办好”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坚持目标引领、注重实效,落实“换位思考、主动服务、有求必应、无需不扰、结果评价”服务理念,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协同化、智能化水平,助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一流营商环境。坚持守正创新、大胆探索,做到继承中创新、创新中发展,撬动“一次办好”改革向纵深发展。坚持对标一流、走在前列,以更高的站位、更宽广的视野、更高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1.依法压减行政权力。根据省、潍坊市统一部署,及时取消和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转变管理方式,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2020年12月底前,全面落实潍坊市级取消的行政许可。对需要修改或调整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涉及中央和省级层面的,提出修改建议,按程序上报。

  2.做好上级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承接落实工作。按照省、潍坊市部署,完成相关行政权力事项办理的交接工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衔接,制定承接落实方案,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对调整事项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单位,要依法履行对相关事项的管理职责,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提高监管效率,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3.清理整治变相审批许可。对《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中,所有依相对人申请办理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实施中存在的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实施的审批和许可进行清理整治。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向社会公开征集变相实施审批和许可问题线索,并就公开征集反映的问题和自查问题分别制定整改方案,提出简化、优化管理措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推动“多门”变“一门”。9月底前,落实“两集中四到位”,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推动各部门办理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入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

  2.强化实体一窗。9月底前,按照“受审分离”原则,各类政务服务中心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集成化审批服务模式。厘清前、后台职责边界,明确服务标准,规范办事流程,畅通工作衔接,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公开、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12月底前,按照“一事一权限”原则制定《进驻事项审批权限目录》,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动态调整。

  3.优化窗口设置。9月底前,按照进驻事项和单位,对进厅事项全部纳入“两区两板块”(即人社医保服务区、不动产登记交易区、公安业务板块、综合受理板块)一窗受理;分区分板块设置总服务台、帮办代办、咨询服务、投诉受理等辅助窗口。12月底前,市政务服务大厅、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实现无差别“一窗受理”,并不断提高“一窗”集成度和通办比率。

  4.推进事项标准化。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将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实行动态调整,确保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11月底前,在确定“办事情形”的基础上,界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示范文本等要素,明确可容缺受理和承诺制审批的有关内容,采取可视化、图表化的形式,编制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手册,为申请人、收件人、审批人提供同标准“零基础模板”。

  5.全面提升便民服务水平。9月底前,推行“窗口无否决权”服务机制,设立“吐槽找茬”窗口。推行预约服务制,实体政务大厅可通过预约方式,并根据大厅现场业务办理情况,提供错峰、延迟办理及周末办理等定制弹性服务;加强24小时自助服务区建设,设立自助服务区、网上办理区,配备综合性自助服务终端、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打造24小时“不打烊”网上政府;建立健全帮办度,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帮办代办窗口,公布帮办代办事项清单,全面推行无偿帮办代办,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

  扎实开展省政务服务“一链办理”工作,整合关联事项“一链办理”,建立协同联动、集成共享、线上线下融合新机制,通过编制事项清单、再造办理流程、升级平台功能、优化窗口服务等方式实现“一件事、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组流程、一套材料、一次办好”。按照潍坊市统一部署,12月底前,在前期首批试点的基础上新推出面向企业和群众各50项“一件事一次好”主题式服务事项,纳入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并实施动态监管,探索推动“一件事一次好”主题式服务由“清单式”向“订单式”升级,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件量较大的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件事一次好”。

  1.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9月底前,完善“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等情形外,将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运行,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12月底前,实现线%,线%以上,在行政审批、教育、医疗等重点民生领域新增在线.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9月底前,完成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与潍坊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对接的配套改造工作,实现与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对接。12月底前,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市政务服务平台、市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等渠道接入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通过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社会各界“综合点评”、政府部门“监督查评”等评价渠道,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数据实时全量归集,确保每个政务服务事项均可评价、每个差评都得到整改,整改率实现100%。开展评价数据的综合分析,总结发现政务服务存在的问题,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推动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3.提升系统支撑能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件数据归集,9月15日前,实现线上线下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件数据全量归集,确保归集数据覆盖率、归集数量均位居潍坊前列。加强电子证照库建设,在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常用证照接入电子证照库基础上,10月底前,完成外省公司开设省内分公司、个人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跨省就医结算、工程建设领域施工许可办理等4个省电子证照试点应用,道路交通领域执法、外来务工人员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学转学、房产交易(买卖、租赁)不动产证两证核验、律师、司法鉴定人执业亮证、建筑领域对从业人员资格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医疗机构信息社会公示和便利化查询等6个应用同步开展电子证照推进工作;12月底前,提供不少于100类电子证照“亮证”服务,实现电子证照互认互通。推进重点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提升“爱山东”“潍事通”“寿光云”APP服务能力,让群众像“网上购物”一样体验到政务服务的方便快捷。健全数据共享机制,12月底前,全面推开统一身份认证,实现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务应用系统“一次认证,全市通行”;重点围绕高频政务和民生服务事项,拓展数据共享范围,12月底前,发布数据共享清单,实现与企业密切相关的规划、土地、税务、环保、市场监管等政务数据,以及水电气热等公共服务数据的共享共用。完善全市统一的基础信息资源库,12月底前,实现人口、法人等基础数据全归集,加快推进信息资源共享,清理整合我市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打破信息孤岛。

  4.持续推动政务服务获取便利化。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分类管理,9月底前,梳理并动态调整“秒批、秒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承诺办、预约办”事项清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精准办理、精细服务。精简办事手续,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具体办法,9月中旬前,在各类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对符合申请条件、核心要件齐全的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并在政务服务网公布告知承诺、容缺受理事项清单,争取办事环节、提交材料、办理时限分别再减少一半。9月中旬前,制定政务服务收费清单、中介服务机构清单,做大做强网上中介超市,并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公布。12月底前,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在政务服务大厅、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实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推出“码上办”告知服务,开发事项专属二维码,“扫一扫”即可明晰办理要件、环节、流程、办事指南等信息。

  5.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整合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实现办事预约、服务受理、综合评价、咨询投诉等服务的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和管理。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相关信息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终端、实体大厅、政府网站和第三方互联网入口等服务渠道同源发布。推动实体大厅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延伸,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无缝衔接、融合通办,全过程留痕、全流程监管。

  (五)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优化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推进监管行为数据网上运行,推动“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加强监管数据的汇聚,全面归集各类监管数据。12月底前,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搭建起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有效提高监管的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六)大力推进政务服务热线平台服务功能。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完善企业应诉平台,建立健全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工作机制,提高涉企诉求处办质效,努力实现“企有所诉、我必有应、接诉即办”,着力提升群众诉求的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率。

  1.实施证明事项清单管理。9月底前,各部门梳理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明确证明事项名称、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及编码、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一律不得索要证明。

  2.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11月底前,研究制定证明事项信息核查办法,完善行政协助制度,健全对守信的联合激励机制和对失信的联合惩戒机制。11月底前,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的证明事项外,各部门根据实际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试点的证明事项,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按照“谁受理、谁编制、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在对外服务场所和部门网站上公示。

  (一)扎实推进“市县同权”。严格按照《寿光市推进行政审批“市县同权”改革实施方案》(寿政办发〔2020〕52号)要求,做好潍坊市“市县同权”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对直接下放的事项,有关部门直接组织实施;对下放实质性审核权的事项,按照受理审核权与批准权适当分离、受理审核权下放、建立“审核转报件”的要求,有关部门负责行使实质性审核权、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潍坊市级部门不再进行实质性审核;对服务窗口前移的事项,有关部门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受理窗口,负责受理申请材料,并转递潍坊市级部门办理。要尽快建立承接运行、监督考核、跟踪问效等机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落实审批责任,切实把好审批关。对实行“市县同权”的事项,市县有同等的受理权,群众既可以选择到潍坊市,也可以选择在我市办理,充分满足就近办理的需求。跨县市区事务审批权限仍由原潍坊市级审批部门承担。

  (二)配合做好潍坊通办事项梳理工作。9月中旬前,围绕公安、市场监管、教育、医疗、住房、人社、民政、交通等重点领域,配合潍坊市全面梳理办事频率高、群众获得感强的通办事项清单,统一规范申请材料、审查要点、流程和时限,纳入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并在政务服务网等渠道公布。10月底前,在各类政务大厅设置通办事项收件窗口,编制事项辅导手册,组织开展窗口人员辅导培训,做到一个事项一次提交、一次办成。

  (三)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严格贯彻落实《寿光市推进镇(街、区)及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运行规范指导意见》(寿政办发电〔2020〕14号),以“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网络、有设备、有经费、能办事”为基本要求,规范场所设置,规范事项标准,强化网上服务,规范管理运行,提升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水平。以圣城街道向阳社区、洛城街道洛城社区为样板,辐射带动全市110个社区实现便民服务标准化,确保9月底前完成省部署的全市社区和有条件的村便民服务标准化验收工作。鼓励通过依托基层公共服务设施,或与邮政、金融、通信等网点合作等模式,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向基层延伸,让更多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在“家门口”办理。

  (四)推进“一次不跑·事就办好”改革。聚焦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应用区块链思维,集成“实名认证、视联网咨询、材料共享、在线发证”等技术,打造“网上办、不见面、零跑腿”的“不见面”审批模式。大力推进“一次不跑·事就办好”审批事项扩面升级,对涉及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事项实行“全程网办+无纸化”审批新模式。9月底前,完成专业办件系统与潍坊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数据信息共享共用;10月份开始,按照“一次不跑·事就办好”模式,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2月底前,至少42项重点高频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次不跑·事就办好”。

  (五)开展“市场准入领域”优化服务专项行动。简化开办程序,实现新开办企业营业执照申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相关信息一表填报、1日办结。推行登记全程电子化,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企业开办、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延伸服务链条,免费为新开办企业提供一套印章、发票及税控设备,根据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涉企扶持政策汇编。推进“政银合作”,建立企业登记部门与商业银行系统对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服务新模式,鼓励在实体大厅引进商业银行。12月底前,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多个许可证件,合并为一张载明相关行政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个部门、一站办齐、一证准营”“六个一”便利化审批,推动实现“一次办好、准入即营”。

  (六)开展“投资建设领域”优化服务专项行动。规范窗口服务,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鼓励窗口为申请人提供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优化审批流程,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要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推行并联审批、综合图审、联合验收、告知承诺、区域评估、“标准地”等举措,实现“落地即可开工”。加强推进管理,加强项目审批服务的流程管控,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实行亮灯管理,确保服务效率大幅提升。

  (七)开展“掌上办”专项行动。梳理全市各类政务和便民服务类APP,逐步向“爱山东”“潍事通”“寿光云”等掌上应用对接,提供“超市式”服务,探索“管家式”精准推送服务。12月底前,“爱山东”“潍事通”应用注册用户数量、服务事项接入“潍事通”数量位居潍坊市前三位。加快电子证照、便民缴费、不动产查询、扫码公交乘车等高频服务事项应用推广工作,增强社会公众办事的便捷度和获得感。加强“爱山东”“潍事通”“寿光云”的宣传推广力度,提升“寿光云”的品牌知晓率和服务覆盖面,打造我市移动政务服务的特色“拳头”产品。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镇街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抓好“一次办好”改革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市政府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各责任部门要聚焦改革,协同推进,共同担责,同向发力,形成上下协同、左右联动的强大合力。

  (二)鼓励改革创新。各镇街区、各部门在完成“规定动作”基础上,结合实际创新“自选动作”,围绕“一次办好”推陈出新、创造经验。坚持开门搞改革,强化群众参与,广泛听取群众和企业的意见建议。围绕“痛点和堵点”,实施精准改革,搞好定向突破,撬动政务服务全方位深层次变革。

  (三)强化督促指导。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对已经确定的改革任务和改革事项,要完善台账,实时追踪,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重点运用市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推广各领域先进典型做法和案例,加强舆论监督,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